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》的通知》詳情如下:
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》的通知
人社廳發〔2021〕18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(局),國務院有關部門人事部門,中國外文局人事部,有關協會、學會:
為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,提高資格考試考務管理與服務水平,根據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我們制定了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
2021年3月11日
第五章 考點考場設置
第十七條 考區、考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,原則上設置在地級以上城市。確需調整的,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,并報部考試中心備案后,省級人事考試機構可以在其他符合條件的城市設置考區、考點。
第十八條 考點設置首選人事考試機構標準化考點、大中專院校、高考或中考定點學校。電子化考試考點還應具備足夠數量、符合有關軟硬件配置要求的計算機、網絡等設備。
考試期間,每個考點設1名主考,按需設若干名副主考、監考、流動監考和考務保障服務人員;電子化考試考點另設至少1名系統管理員。考點入口處一般應有考試項目及考點名稱標識,并在顯著位置張貼考場分布示意圖、入場路線標識、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考場規則等。一般應設置考務辦公室和考試安全警戒區域,便于考務動員部署、指揮協調、試卷發放和答卷回收,加強防火、防盜、防斷電、防失泄密等安全工作。
第十九條 考場設置優先選擇光線充足、通風良好、環境安靜、配備視頻監控設施的房間。紙筆考試考場座位應當保持一定距離,橫向間距不少于一個座位寬度。電子化考試機位安排應綜合考慮試題試卷呈現特點、作答干擾程度等因素,有條件的可加裝間隔擋板、防窺膜等輔件。
考試期間,每個考場設至少2名監考人員。電子化考試考場中,至少有1名監考人員應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。監考人員責任考場原則上應在考試當天隨機確定。考場入口處應標明考場號等提示信息,便于應試人員核對入場。
第二十條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應當按管理權限履行考點考場管理責任,落實防控考試安全風險的制度措施。
(一)按照統一規則隨機編排應試人員參加考試的考場和座位,不得違規人工干預。
(二)規范選派監考人員,不得通過志愿者招募、社會招聘等方式選派監考人員。
(三)應對考點考場布置情況、監控設施運行情況等進行檢查驗收,電子化考試考點還應組織封場檢測。不符合規定的,應按要求予以糾正。
(四)承接考區考務組織實施的人事考試機構,須與考點簽訂工作協議、考試安全責任書,明確考點考場設置、管理的具體責任和義務。
原文鏈接:http://www.mohrss.gov.cn/SYrlzyhshbzb/rencairenshi/zcwj/zhuanyejishurenyuan/202103/t20210330_412033.html